熱重分析儀使用條例
更新時間:2018-10-17 點擊次數:1356
熱重分析儀使用條例:
1為產業發展、測試溫度如超過500℃,將鋁坩堝換成陶瓷坩堝發展契機;熱重分析儀在800℃以上使用穩定,火爐壽命會大大縮短。如果在1300℃以上使用鉑盤齊全,在放上鉑盤之前廣泛關註,在樣品和參比盤上放少量三氧化二鋁粉末,以防止樣品托盤和鉑盤粘附在一起建強保護。
2服務好、樣品為強酸強堿時,需稀釋后方可測試流動性;
3效高化、測試液體樣品時,液面不宜超過坩堝的1/2反應能力,固體粉末少于坩堝的1/3部署安排;
4、測試前投入力度,需保證樣品不與坩堝反應效果;
5、測試溫度較高時技術,空坩堝做空白實驗改善,將空白實驗曲線作為基線調入,再進行測試結構重塑;
6推廣開來、注意操作板上的室內溫度,不可有較大波動貢獻法治,波動不可超過±0.5℃密度增加;
7、測試時需保證測試環(huán)境無明顯空氣流動、噪聲或震蕩信息化;
8服務、在熱重分析儀未被使用超過一周后,做一個空白(沒有樣品)測試持續向好,覆蓋范圍為zui大的溫度測試極限范圍舉行;
9、不要使熱重分析儀收到振動不容忽視,以免損傷天平精密元件活動上;
10、不要在樣托盤和天平梁上施加過大的力深入各系統。